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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rewell SO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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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人系列番外】邂逅 上
※这是收录在夜光花老师2011年出的同人志里的兽人系列番外之一,从时间轴上来看这是最早的故事,讲述的是梁井的爸爸,也就是真正的梁井轰与他的饵相识并结下契约的故事。


邂逅

梁井轰开始写日记是在他二十五岁时,从英国的某个乡下的孤儿院中把明华收为养子的时候。或许称之为记录更为确切。

那时轰已经有了挥霍不完的钱。什么拥有好几个油田,在赌场赢钱赢到赌场几乎破产倒闭,和犯罪组织有牵连等等,总之坊间流传着不少关于轰的趣闻。这位出现在社交界的神秘东洋人,由于他的沉默寡言,真相被无限夸大地传扬出去。传闻中一切想要的东西都能得到的他,其实也有得不到的东西。开始记录生活,正是在他终于得到了长久以来一直渴望的东西的时候。

“明华,保重哦。要好好听爸爸的话哦。”
纷纷扬扬的小雪中,圣玛利亚孤儿院的玄关口,孤儿院里的所有人都来向即将离去的孩子道别。被轰收为养子的少年明华,眼睛里涌出大颗大颗的泪花,与每个人拥抱道别。离开生活了七年的孤儿院似乎让他相当难过。轰一动不动地站在一旁,用冷冰冰的眼神看着这一幕幕含泪的拥抱。

老实说,轰对于这场闹剧已经有些不耐烦了。他很想叫少年快点过来,迫不及待地想拎起少年的后颈把他塞进车里。但是为了保持绅士的作风,他不能这么做。为孤儿院捐献了巨额善款慈悲为怀的绅士。这就是现在轰所扮演的角色,他不能自毁形象。

这天被轰收养的孩子,是一位名叫明华的七岁少年。明华这个名字听起来虽然像女性,但是没办法,这是把少年丢在孤儿院的中国人父母给取的名字。

他是一个有着乌黑的大眼睛,娇小而乖巧的少年。管理孤儿院的修女把轰介绍给他,说从今以后这个人是你的父亲的时候,他也只是睁大了眼睛,一句话也没说。轰不喜欢聒噪的孩子,就这点来说他很满意。

“好了吗?”
结束了漫长的道别仪式,明华总算嗒嗒嗒地迈开了脚步。等得不耐烦刚想抽烟的轰只好把香烟放回大衣的口袋里,对明华这么问道。看到明华点头,他松了口气,对修女打了个招呼便领着少年来到车旁。

“我来拿。”
他正想要从明华手中接过行李,明华就不乐意地把行李往回扯。但是他的眼睛一对上轰的目光,就立刻输掉了气势,一副快要哭出来的样子松开手。轰无言地用一只手抱住明华的行李,正要往他那娇小的背脊上一推。

(哎呀……)
就在快要碰触到他的时候,他停住手,收回来插进口袋里。刚才险些就碰到他的背了,为了压抑住体内汹涌的欲望之火,轰再一次把香烟取出来点燃。他知道自己的忍耐已经到达了极限。表面上装出一副绅士模样的自己,其实不过是一只看着眼前的诱饵垂涎三尺的野兽。

(直到结下契约为止都不可以……冷静下来……)
穿着长靴,双腿纤细的明华拼命地迈着步伐,想要跟上轰的速度。看到明华总是与自己保持一定距离,轰便明白了。即便是孩子,明华也本能地对轰这样可怕的存在有所警觉。

“好了吗?”
来到停在附近的车子前,亲信亚历克斯•贝利吐着白气这么问道。亚历克斯比自己长四岁,但是私底下也从来不用亲密的语气和他说话。这男人有着一头漂亮的银发,模特人偶一样标致的脸。两年前,轰在拉斯维加斯认识了亚历克斯。这个男人突然出现在被称为神秘东洋人的轰面前,光明正大地向他推销自己是个能干的男人,请轰雇用他。轰对他的勇气表示欣赏于是答应了他。正如亚历克斯自己所说的那样他是跟很能干的男人。不论是股票还是房地产,交给他的工作他都能做出超乎预想的业绩。而且他枪法很好,记忆力也非同一般。如今,不仅是工作的事,连生活的事轰也开始交给他来处理。今天也是轰拜托他替自己开车。

“明华,他叫亚历克斯•贝利。从今以后我想让他来照顾你。”
上车之前,轰把亚历克斯介绍给明华。听到他这句话亚历克斯比明华还要惊讶。

“我从来没听说过这回事。您是让我带小孩……?”
看来,对于至今为止有过丰富的工作经历的亚历克斯来说,照顾孩子也还是头一次,他的表情充满了不解和疑惑。

“没错。这孩子很重要,只能交给你来照看。”
轰斩钉截铁地说道,明华吃惊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再看看亚历克斯。

“我明白了。请多指教,明华少爷。”
听了轰的话,亚历克斯毕恭毕敬地对明华打招呼。明华立刻用力地弯下腰来深深地鞠了一躬。

“……请多……指教……”
明华战战兢兢地说完,抬起头来。亚历克斯把车后座的门打开,催促明华上车。

“那个……那个……爸爸,我……”
明华磨磨蹭蹭地坐到车后座上,看着轰似乎有话想说。

“不要叫我爸爸。”
轰刚在明华身边坐下,一开口就丢下这么一句毫不留情的话。明华的眼瞳猛地摇晃起来,本来就略显苍白的脸这下更是如同纸一般煞白。

“叫我轰,明白吗?”
轰目光凌厉地叮嘱道,明华强忍着泪水,握紧了放在双膝上的手。

“……明白……了……轰……先生。”
明华小声地回答。坐在驾驶席上的亚历克斯用略带责备的目光看了看这边。

“叫我轰就行了。亚历克斯,开车。”
轰把双臂抱在胸前催促开车。待车子平稳地行驶起来之后,轰就像失去兴趣一样再也没有看明华一眼。明华可怜兮兮地缩成一团,紧紧抱着自己的随身行李。

扑面而来的气味,即便是转过头去也能清楚地闻到。
梦寐以求的饵终于到手了。可是比起到手的喜悦,忍耐着不能出手的痛苦却更为强烈。


梁井轰是在十四岁的时候知道自己不是普通人类。
野兽——可以这么说吧?自己的身体变成一副很诡异的姿态,然后觉醒。
他的第一次觉醒,是在一个山村里被来历不明的野兽袭击,差点就要被杀死的时候。轰变身成与袭击他的野兽一样的怪物,经过一番殊死搏斗,他杀死了对方。

那次经历改变了轰的一生。那之后他的鼻子就变得特别灵敏,直觉也变得特别敏锐。当时还在乡下的中学读书的轰对自身的存在感到害怕,每天都过着提心吊胆的生活。对于从小在孤儿院长大的轰来说,中学毕业之后他的唯一出路也只能是去不知名的小工厂干一辈子的活。看不到未来的人生让轰感到万般沮丧。后来轰开始习惯性地躲进山里,变身为可怕的野兽。

第一次杀的是一条野狗。他嫌那条狗老是冲着他乱吠,一个火起来便把它撕成了碎片,为了毁尸灭迹他还把狗吃掉。感觉不坏。尝到了意想不到的甜头之后,轰就开始吃山中的野兽。但是过了一段时日,人们就开始传说山里有熊出没,再想进山就比较困难了。无奈之下轰只好跑到其他山里觅食充饥。

第一次吃人,是在轰十六岁的时候。

当时他干活比较忙,没时间到山上去。维持着人类的外表吃着普通的饭菜已无法填饱他的肚子。不过比起填饱肚子来说,他更怀念的或许是那种捕获猎物的刺激感,还有追逐猎物时的那种兴奋的感觉。因为不能上山,轰的压力一天比一天大。

就在这样的情况下,某天他在当地的繁华街上与擦身而过的黑道中人发生口角,向来对身手自负的轰将对手打得昏倒在地。对方的后台是一个强大的组织,出手将对方打倒的轰也自知大事不妙。要是他醒过来的话,自己肯定会遭到报复,一想到今后,轰就觉得头晕目眩。于是他想出了一个法子,就是把眼前倒地不起的男人吃掉。

在那之前轰只吃过野兽,从来不曾对人类下手。但是——他突然间这么想。为什么不能吃人呢?吃一头野生的鹿,和吃一个人,两者到底有什么区别呢。自己还没变成野兽的时候,不管是鸡肉猪肉牛肉还是鱼肉他都吃。那为什么人肉就不能吃呢?轰百思不得其解。是因为会被法律制裁吗?还是因为违反伦理道德?不管是哪一个理由,都难以令他释怀。

结果他没有找到不能吃人的理由,于是他变身成野兽吃起了人肉。

然后他惊讶地发现,吃人和吃动物并没有太大区别。这一事实壮了他的胆子。虽然内心对自己吃人的模样感到恐惧,但是黑社会混混什么的反正消失那么一个两个也不会给任何人添麻烦,所以他将罪恶感抛诸脑后贪婪地吃了起来。把人吃掉等于是毁尸灭迹,这样一来轰就没什么可怕的了。不但如此,轰还从这个人的包里翻出百万现金,从另一种意义上尝了一把鲜。

轰很快辞掉了工作,出发去了东京。当时轰的捕猎对象已经变成了人。不过即便开始吃人,他也还是不太想吃普通人,他的猎物全都是和暴力团有关联的人。而且更重要的是,暴力团的人比较有钱。他开始将自己盯上的黑道中人暗中消灭掉。轰渐渐地玩上了瘾。他的钱越来越多,过上了他梦寐以求的有钱人的生活。慢慢地,轰开始考虑离开日本。他学习英语和上流社会的礼仪,打算改头换面开始新的人生。

十六岁那年,他远渡拉斯维加斯。在这里,轰的财产才真正开始壮大起来。他玩牌从来没输过,因为每一张牌都散发出人类无法辨别的微量气味。他便是靠这种作弊的手段捞取了巨额的金钱。除了作弊以外,轰的运气也比常人要好。他厌倦了赌博之后,在某个认识的阿拉伯人的劝诱下来到中东,干起了挖油田的行当。金钱如潮水般涌入他的囊中,想要什么就能得到什么。女人也好豪宅也好,只要是一流的东西都统统为轰所有。

就在那个时候,轰从偶然认识的兽人口中听说了被称为饵的人类的存在。

早已对物质世界厌倦了的轰,从那天起开始发了疯地寻找起饵来。听说饵这种人类非常好吃。而且肉体还会不断修复再生。他甚至想过把他认识的那位兽人的饵抢过来据为己有。但是有一个问题,那就是兽人必须先和饵结下契约才行。无奈之下,轰只好开始寻找只属于他一个人的饵。

他花了七年时间满世界地寻找,终于,他在英国的小乡村里找到了这个人。

刚一见面的瞬间他就明白。因为对方身上散发出极其诱人的香气,刺激着轰恨不得立刻撕下人类的外皮,变身为野兽将他吃干抹净。

轰强行抑制着自己的兽性,与一位熟人结婚之后迅速认明华为养子,把他从孤儿院里接了出来。

只是为了吃他而已。


回到自己的宅邸,轰开始了与明华的生活。
轰没有孩子,完全不知道七岁的孩子应该怎样生活。麻烦的事全都交给亚历克斯。他只等明华慢慢安定下来。不过话虽如此,他的耐心只够支撑三天,对于想要什么就有什么的轰来说,三天已经是破格的待遇了。

“叫明华过来。”
他命令亚历克斯把明辉带到自己房间里来。明华从高大的衣柜里那排得满满的衣服中选了最不起眼的一件灰色毛衣穿在身上。大大的眼睛不安地闪烁着,站在轰面前的他一副快要哭出来的样子。

“亚历克斯,你退下。”
看到明华紧张地抓着亚历克斯的衣角不放,轰心生烦躁,冷冰冰地下达了命令。话音刚落明华便浑身一抖,用可怜巴巴的眼神望着亚历克斯。

“我明白了。有事尽管吩咐。”
亚历克斯恭敬地行了一礼,退出了房间。
宽敞的房间顿时只剩下两个人。明华明显地缩起身子。他一定是巴不得赶紧离开这个房间。轰站起来拉上窗帘,在沙发上坐下,对明华招了招手。明华用简直像是在挑战轰的耐心一样的龟速慢慢地挪着步子来到轰跟前,轰看了他一眼,从兜里取出一把折叠式小刀。

“不要逃。”
轰亮出刀刃的瞬间刀柄发出清脆的响声,明华一惊,表情僵住了。
轰把袖子卷到胳膊上,用刀刃在手臂上轻轻一划。

“……!”
鲜血飞溅的瞬间,明华倒吸了一口气。轰用小刀在自己手臂上割出一道较深的伤口,将血淋淋的手臂伸到明华面前。

“喝。”
面对着血淋淋的手臂,明华震惊得扭曲了表情。紧接着他便像被点燃的火种一样大哭起来。哭声让轰一阵焦躁,他一把拉过那只纤细的手腕,强行将自己的伤口按在明华的嘴边。

“我叫你喝,你不听话吗!”
孩子那尖锐的哭喊声让轰倍感不快。虽然他忍住没有破口大骂,但也不顾自己表情有多吓人,就硬生生把鲜血往明华嘴里送。

明华的哭声刺耳得让他忍不住想捂住耳朵。

“发生了什么事!?”
明华那异常的哭声惊动了亚历克斯,他敲了敲门便走了进来。看到满脸是血的明华,亚历克斯惊愕地睁大眼睛。
亚历克斯似乎以为明华受伤了。他立刻冲到娇小的孩子面前,确认是否有哪里受伤。

“把他带走。这是,我的血。”
哭得一塌糊涂的明华根本不可能跟他结下契约。轰只能作罢,挥挥手赶他们走。亚历克斯似乎很想知道流血的原因,但他也明白当务之急是让明华先冷静下来。于是他宽慰似的抱起那娇小的身体,离开了房间。

轰用桌子上的毛巾擦干血迹,咂了咂舌,将被弄脏的毛巾扔到沙发上。

“哭哭啼啼地吵死了,这小屁孩……”
轰不耐烦地低声说着,背靠在沙发上。五分钟后亚历克斯出现在房间里,问他伤势如何。

“伤口还挺深的,要叫医生吗?”
虽然血已经止住了,但是看到伤口的深度,亚历克斯不禁皱起眉头,开始用酒精替轰消毒。

“无碍,这种小伤很快就会好。”
轰满不在乎地回答,问起明华的情况。亚历克斯答说他哭累之后便睡过去了,然后瞅着轰的表情说。
“对于七岁的孩子来说,那种游戏也稍显刺激了吧……到底是为什么要做出这种自残的行为?”

“我没有必要回答你。”
轰面无表情地一口回绝,命令他退下。亚历克斯没有再追问,默默地处理完伤口便走出了房间。

这下可麻烦了。
一个一见血就大哭的孩子,要怎么做才能和他结下契约呢?
轰烦躁地揉乱自己的头发。


自从那次见血之后,明华便开始躲着轰。这本来也算是正常的反应,但是当时的轰却无法理解。
类似吃饭这种要和明华共处一室的情况,轰不用看都能感觉得到明华害怕得全身发抖。对于七岁的孩子来说,陌生人突然成为自己的亲人,还逼着自己喝他的血,怎么想都不可能不害怕。
别说契约,连话都说不上几句的状态下,轰的烦躁指数也节节攀升。该怎么做才能改变现状?他束手无策。要完成契约,身为饵的一方必须喝下兽人的血液才行,这实在是麻烦。轰也想过索性变身成野兽直接吃了他。但是听说没有结下契约的饵不能再生。为了不一辈子饿肚子,他必须和明华完成契约。

(那是……)
那天,轰站在二楼阳台上眺望着一楼的中庭。庭园里的草坪上积着薄薄的一层雪。他寻着笑声望去,只见一个孩子在雪地上开心地跑来跑去。而且和他一起玩的是亚历克斯,两人就好像真正的父子一样在雪中嬉戏。

这一幕给轰的内心造成不小的冲击,那之后他的视线一直追逐着那个嬉戏中的孩子。在自己面前总是露出一副畏惧表情的明华,在亚历克斯面前居然笑得如此自然。轰觉得自己好像是第一次看到明华的笑容。

几天后,轰和亚历克斯单独相处时提起了这件事。亚历克斯自从开始照顾明华之后就一直常伴他左右,所以对于这件事他并没有特别深刻的印象。

“为什么他在你面前能笑得出来?”
轰不解地问道。亚历克斯那标致的脸庞上露出一丝微笑,眯起眼睛说“这个嘛”。

“我也有过和他差不多年纪大的孩子,所以比较习惯和他相处吧。”
听到亚历克斯的话,轰惊讶地睁大了眼睛。这么说来,他的确是第一次听亚历克斯提到他的私生活,平时很难得从他的口中得知一些关于他自己的事。

“你有孩子吗?也有妻子?我还以为你是单身汉。”
站在书房的窗前,轰疑惑地皱起眉头。事实上他看起来确实不像是有家室的人。轰是看中亚历克斯的能力而雇用他的,所以出国的时候也经常带着他。有一次轰甚至连招呼也不打就带他去了中东。

“那是过去式。现在我已是孑然一身。”
不知为何亚历克斯的眼神里充满了挑衅的意味,轰狐疑地看了他一眼,两人目光刚一对上亚历克斯便漫不经心地扭过头去,抱起拜托他处理的文件向门口走去。

“想和明华少爷变亲近的话,您何不多陪他玩玩?小孩子对会伤害自己的人总是很敏感的。”
“你叫我去陪七岁小孩玩耍?”
轰闷闷不乐地抱起双臂。

“他不是七岁小孩,是您的孩子。下周是圣诞节,您不妨送点礼物给他。我想不管您送什么,明华少爷都会很开心的。”
亚历克斯面带微笑地说完,便轻轻鞠了一躬退出了房间。送礼物什么的听起来好傻,可是这样下去是没办法跟明华契约的。虽然是无聊透顶没错,但要是讨不到对方欢心的话契约什么的就无从谈起。就好像女人一样。首先得从送礼物开始吗。

“真麻烦啊。”
轰凝视着玻璃窗外,叹了口气。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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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觉得轰和亚历克斯这一对也好萌的我究竟是不是一个人呢(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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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1. 無題

你不是一个人哦XDD
我还蛮乐意看到亚历克斯的爱情故事的,不过这个叔叔在这一堆血气方刚的兽人里显得太冷静了,始终只能扮演一个旁观者和保护者的角色吧

Re:無題

感觉本篇里的亚历克斯更加冷静,这个番外里倒是多了几分人情味,特别是敢于顶撞主人这点真的好新鲜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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